(请登录)受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具有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乡平原示范区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不动产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项目
2、项目编号:XXC
3、项目概况:为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增量融资,集团拟利用【市民之家不动产】等项目(暂定)作为底层资产在交易所注册发行不超过【3.00】亿元CMBS(商业房地产抵押贷款支持证券)。按照交易所要求,债券注册申报需要聘请承销机构(包括计划管理人,销售机构)协助招标人进行债券申报、债券发行和存续期管理等工作。
4、招标范围: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CMBS项目的方案设计、尽调、报审、发行、管理等全流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招标人组织本次项目全体参与机构进行交易模式设计、基础资产筛选、交易所文件草拟和准备、与交易所沟通、产品销售发行及存续期管理等相关事宜。
5、最高限价(费率):综合年化承销费率0.28%;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服务期限(时间要求):3年,项目启动后3个月内完成交易所的审核工作。
8、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区及行业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
10、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承诺书(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投标人需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且业务范围须为证券资产管理、证券承销与保荐(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职责分工提供)。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对在截至开标前列入上述名单的投标人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活动(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时,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②在投标时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标明联合体投标牵头单位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且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③联合体投标人应提交满足本项目招标公告要求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授权牵头单位,以牵头单位的名义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活动;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活动;
⑤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