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请登录)
(二)项目名称:宜宾三江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整治项目一标段道路管网机械租赁。
(三)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四)工作内容:完成宜宾三江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整治项目一标段道路管网机械租赁施工,以及工程竣工条件所必需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宜宾三江新区市政污水管网整治项目一标段道路管网机械租赁,主要包含租赁乙方破碎机、挖机、铲车、自卸汽车、水车、雾炮机等完成道路破碎、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弃土堆场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及相关安全文明措施等(详见清单)。以上工作需达到市级及以上文明工地关于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并完成满足国家规定规范要求的试验、检验、检测,验收和资料整理移交所需要的全部工作。
(五)租赁期:乙方按照甲方的安排,根据现场施工情况配备足额的施工机械进场施工,提供机械设备期限至整个工程施工完毕时止。具体机械设备进场和出场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六)质量要求:合格。
(七)招选限价:4014911.87元(不含税)。参选报价高于招选限价为无效报价,参选文件作否决处理。
二、参选人资格
(一)一般要求:营业执照合法有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资质要求: /。
(三)业绩要求: /。
(四)人员要求: /。
(五)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七)信誉要求:
1、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认定)。
2、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参选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三年内(2022年11月1日至参选截止时间)无行贿犯罪记录。
3、参选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①在三江集团体系内的招选项目中,因相互串通参选被评审小组或评审委员会否决参选,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②无故放弃中选资格(参选人领取中选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视为无故放弃中选资格),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③提供虚假业绩、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骗取中选,并经查实,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④在三江集团框架协议采购合作期内被考核认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且自认定之日起未满1年的。
注:本次招选存在以上情况的参选单位详见招选人提供的名单,若本次招选过程中有参选人因相互串通参选、无故放弃中选、弄虚作假骗取中选的,招选人将其认定为不诚信行为,三江集团体系所有单位有权在1年内禁止其参加任何形式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选文件时间安排
1、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0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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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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