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处置建筑垃圾。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路、公共绿地、农田、河流等地点乱堆乱倒建筑垃圾。 二、单位及个人所产生的建筑垃圾(砖头、沙石、混凝土块),可拉###市垃圾填埋场进行暂储;装饰装潢垃圾,请自行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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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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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songya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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