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河北供销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室外工程施工已由 河北南宫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南经开投资备字(2025)0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新合作现代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省新合作现代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河北供销为农服务中心项目室外工程施工2.1.2建设地点:河北省邢台市南宫市工强路以东、规划南纬街以北。2.1.3建设内容:室外工程包括筒仓基础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2.1.4工期:50天;2.1.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行业和国家相关技术标准与规范,符合招标文件要求。2.1.6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和项目经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温馨提示:请各投标人注意,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①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②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③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效,需重新下载电子证书并再次确认使用时限。请各投标人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一级建造师证书等相关资料,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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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0 00:00 至 2025-12-16 23:59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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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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