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2025年专项法律服务及律师事务所入围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
二、 项目概况
规模:采购内容为提供专项业务涉诉代理、非诉专项代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经营、寄递业务、金融业务、业务外包、机动车交通事故、劳动争议等民事及刑事、行政专项服务代理。
项目预算:专项业务涉诉(非诉)代理服务预算约90万元/年(含税,据实结算),采购期限两年,总预算约为180万元/两年(含税,据实结算)。
三、 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具有司法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年检,总所与分所不得同时参与响应。【注:供应商须提供通过年检、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或“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2023年1月1日至今,律师事务所及其参与本次响应的团队执业律师未受到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注:须提供无行政处罚及行业处分的书面承诺函】
3、供应商能够开具符合法律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税务机关网站查询结果截图,或提供税务机关盖章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表》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书》或提供一张2025年4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属于本项目对应品目及区域限制范围内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注: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及承诺函,评审时以代理机构人员评审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5、供应商须具备自2022年7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完成单个3万元或以上合同金额同类项目的实施经验,同类项目业绩是指代理金融或快递物流类的诉讼、仲裁案件,或者代理劳动争议纠纷类案件的处理业绩经验。注:①须提供能体现合同标的总金额的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购买货物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及至少一张该合同对应的发票复印件/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②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可提供合同相应的全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③供应商提供的合同如未体现合同总金额,不能提供全部发票的,则可提供甲乙双方盖章的结算明细单及银行收款凭证(两者均需提供)。
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报价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同时本项目不允许分包或者转包。【注: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函】
四、 磋商文件的获取
4.1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2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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