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东县城中街道、洋口镇、曹埠镇等
2.1.2建设规模:如东县2025年度省级水利发展资金农村生态河道项目,涉及掘坎河、浒路河、盐灶河,新建木桩护岸约7.58公里。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932.529439万元。
2.1.4工期要求:11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月6日,完工日期: 2026年4月30日。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并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且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培训合格证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目前无在建工程(投标人出具承诺并加盖公章,关于无在建工程界定须符合苏水基〔2016〕17号文规定)。
注:本工程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文件要求使用并提供电子证书,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本工程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注册建造师的,必须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文件要求执行。如未按文件要求提供电子证书,该电子证书无效,视为项目负责人的资格不符合要求。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6 企业业绩: 投标人企业自2022年7月1日以来(时间以竣工或完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工程合同金额450万元以上(含450万元)(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的河道整治工程。【须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②施工合同、③完工(或竣工)验收证明<须含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签字并加盖公章>或竣(完)工验收鉴定书<含签名表>、④中标结果公示截图、网址。四项证明材料,缺一不可。】。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9未尽之处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资格审查标准。
3.10其他说明: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处于不合格状态的,其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12月9日17时00分至2025年12月29日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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