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天达环保有限公司脱硫石膏补贴销售服务项目25年12月-26年1月(区域外陆运),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暂估量为2.5万吨(具体按实际发生结算)。从乐清天达通过车运方式运至温州区域外(金华、丽水、衢州、江西)的脱硫石膏使用终端,脱硫石膏由铲车装卸至运输车辆上即完成交付,车辆装卸费用由乐清天达支付,出厂后装卸、运输、储存、销售等相关费用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二、报价资格条件、要求
1.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报价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3.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4.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报价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报价。
5.近三年内被列入国家应急管理部(查询网址为:https://www.mem.gov.cn/fw/cxfw/xycx/)认定的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且有效期结束时间晚于报价截止日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6.报价人须提供简要描述其保供能力及相应措施的承诺函。
7.报价人自2025年1月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期间累计综合利用或销售脱硫石膏量达5万吨以上(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并于报价文件中做好汇总)。
8.车辆要求:至少提供2辆自有或承运的运输车辆,需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须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及乐清电厂的有关规定:乐清电厂要求车辆长度小于17米;石膏仓作业边界条件:高4.3米、宽10米。
是否接受联合体报价:否。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竞争性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25年12月09日 09时00分至2025年12月15日 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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