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建设项目制氮设备采购已审批,资金来源 已落实,招标实施单位为中核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供应链管理中心,负责组织招标工作,招 标人为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根据招标结果签订合同。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 受招标实施单位委
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招标编号:GKZ
1.2 招标项目名称: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一体化建设项目制氮设备采购
1.3 招标项目概况:制氮设备要求整体供货(含系统内部相关管道、阀门、电气、仪控、 PLC电控柜),包含成套系统的设计、成套设备制造、单体调试期间活性碳、压力仪表校准、 安装阶段专人技术指导和设备防腐、调试、培训等,按技术文件要求实施等。
1.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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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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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效除油器 |
处理量≥100Nm³/min |
台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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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超精过滤器 |
处理量≥100Nm³/min |
台 |
3 |
|
3 |
制氮装置 |
氮气流量≥1600Nm³/min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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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活性炭过滤器 |
处理量≥30Nm³/min |
台 |
2 |
|
5 |
氮气储气罐 |
V=20.0m³,P=0.8MPa |
台 |
4 |
1.5交货地点:湖南省衡阳市中核二七二铀业有限责任公司项目现场。
1.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设备加工制造具备发货条件,现场具备接收条件前 15日,买方书面向卖方确认具体交货时间。
1.7 质量标准:满足技术文件和施工图相关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8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或其它组织,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审 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复印件。近年财务会计报表年份是指近3年(2022 年度至2024年度),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上述审计报告,成
立不足一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或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
(3)业绩要求:投标人需提供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承揽的制氮 装置的成交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以中标通知书标明时间或合同签订 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企业信誉良好,无失信记录,以“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网站企业信息查询为准。
(5)人员要求:无。
(6)其它要求:。
1.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1.10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 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1.11 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09日21:00 — 2025年12月15日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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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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