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商誉减值评估项 目(二次招标) 已审批,资金自筹。招标人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实施人中核汇能有限公司商务采购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实施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 CNSC
2.2项目名称: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2025-2026年商誉减值评估项
目(二次招标)
2.3项目概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集 团)制度规范相关要求,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核新能
源)拟选聘专业评估机构开展2025-2026年商誉减值测试专项评估工作。
2.4招标范围:
投标人需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资产评估基本准则》、《资产 评估专家指引第11号——商誉减值测试评估》等监管规定,同时根据中核集团对于所属单 位因企业合并产生的商誉的减值测试要求,于2025年及2026年年末资产负债表日对本单 位账面确认的商誉及商誉对应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独立意见形成
专项评估报告。
2.5服务地点: 中核汇能有限公司/新华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及其一体化管理公司所在地。

2.6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至2027年10月31日止。
2.7质量要求或标准:符合招标人质量保证的审查和满足国家现行法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或 其他组织;
(2)投标人须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资产评估资格证书或备案公告;
(3)供应商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中央企 业新能源公司商誉减值评估或其他业务评估的业绩(须提供符合本采购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
件,包含主要合同范围、合同签订时间、盖章页);
(4)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具有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且所属团队近3年应具有中央企业新能 源公司商誉减值评估相关工作经验(需提供项目负责人或现场负责人签署的相关报告);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a)提供查询记录: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b)经营状况: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 须提供相关承诺。
(6)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2024年)财务和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 本投标项目,应具有最近三年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没有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亏损处于破产 状况。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证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不同的单位,不得参加统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
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以上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满足,所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且与投标人主体一致, 如果需要年检的,请确保提供的文件复印件已年检合格,否则在评标时做否决投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时间:2025年12月9日 — 2025年12月15日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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