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涿鹿县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EPC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涿鹿县新能源+乡村振兴项目EPC工程已由涿鹿县行政审批局以涿鹿县行政审批局涿行审建备字〔2024)20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投能源涿鹿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建投能源涿鹿新能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施工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所有土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及试运行、工程全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及所有合规手续办理、工程保险、生产准备、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达标投产、直至移交生产并完成最终竣工验收、结算审批(投标人配合)、竣工决算审计(投标人配合)、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
2.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EPC总承包工程以总价包干的方式完成从施工勘察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所有土建、建筑及安装工程施工、调试试验及试运行、工程全过程管理、项目验收及所有合规手续办理、工程保险、生产准备、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培训、消缺、达标投产、直至移交生产并完成最终竣工验收、结算审批(投标人配合)、竣工决算审计(投标人配合)、质保期内的质量保修服务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同时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承装(修、试)电力一级资质。(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1个100MW及以上已完工光伏发电EPC项目、至少1个50MW及以上已完工风力发电EPC项目、1个220千伏及以上已完工输电线路EPC工程的合同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工程验收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合同范围内容及关键技术参数等信息。已完工项目须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开具的完工证明。投标文件中的业绩证明材料须同时提供业绩合同,并能够体现上述业绩要求的各项信息。所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且须清晰可辨。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或冻结。
3.1.4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在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招标人的供应商评价中被列入黑名单或处于观察期内; (2)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名单; (3)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1.5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无
3.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1)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开标当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100MW及以上新能源发电项目EPC工程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证明文件,可以是合同或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材料(需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3)专职安全员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4)设计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 (5)施工负责人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3.1.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8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9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注册单位应为投标人,开标当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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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0 09:00至2025-12-16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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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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