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网河北邢台平乡县供电公司运维检修生产用房项目-监理(二次)已由 平乡县行政审批局以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平行审备字【2025】1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平乡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平乡县供电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1209.39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为1040.552165万元。建设规模:项目占地9274.8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81.27平方米,其中建设地上4层框架结构运维检修生产用房一栋,建筑面积2585.03平方米,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建筑面积96.24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工程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建设地点:平乡县文明路与振兴大街交叉口以西120米路南。 计划监理服务期:351 个日历天,从 2026 年 01 月 05 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21 日止
2.2招标范围: 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全部监理工作。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31.2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本次招标 不允许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3.1.3其他要求:(1)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2)项目监理配置人员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标准》(DB13(J)/T8161)相关规定,并满足《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配备标准,人员机构组成(含总监)应≥4人,其中监理工程师(含总监)≥1人,监理员≥3人。(3))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②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③在开评标过程中“双盲 ”方式进行评标。④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 ”的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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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12-10 00:00至2025-12-16 23:59(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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