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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县国家4A旅游景区索道设备更新项目——配套电力建设(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9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永泰县国家 4A 旅游景区索道设备更新项目—配套电力建设(施工)已由 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 樟发改审批[2025]47号批准建设, 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福建省永泰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永泰县;

2.2.  工程建设规模:

设备:安装调试100kVA欧式箱式变1台、400kVA箱式变(含双电源切换柜)1台、SCB14-1600KVA式变压器1台、40AH直流屏1面、高压进线柜1面、高压计量柜1面、高压提升柜1面、高压馈线柜3面、低压进线柜1面、低压补偿柜 1面、低压出线柜1面、安装高压隔离开关1组、避雷器1组、故障指示器1组、300kw发电机1台、50kW发电机1台、30kW发电机4台;电杆、横担:新立?190*15m水泥杆10根、高压双横担12组、GJ-50高压普通拉线8组;架设架空绝缘导线合计1348m,敷设10KV高压电缆合计6283m,敷设1KV低压电缆合计238m,敷设低压密集型母线8m等。具体以本项目的施工图纸及经相关部门审核后公布的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及编制说明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永泰县国家 4A 旅游景区索道设备更新项目—配套电力建设(施工) ,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 号):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单机容量 10 万千瓦以下发电工程、110 千伏以下送电线路和相同电压等级变电站工程的施工;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三级资质可承担 110 千伏以下电压等级的送电线路和变电站工程的施工。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国能发资质〔2025〕44号):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原承装、承修、承试五级可以从事10千伏以下电压等电力设施安装或换领后的承装、承修、承试三级(10千伏以下)可以从事10千伏及以下电压等电力设施安装;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机电安装工程)--一般工业、民用、公用建设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单项工程造价200-1500万元(中型工程);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12121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 个日历天, 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 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部门验收并送电。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二级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 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0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

(1)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文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2)投标时,未发现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投标;(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监管机构颁发的原《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或换领后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资质;(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09 19:00:00 至 2025-12-23 09:00:00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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