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条件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哈大分公司7个收费站水资源论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人为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哈大分公司,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2.采购项目简介
2.1项目编号:JT-XM
2.2项目名称: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哈大分公司7个收费站水资源论证项目
2.3项目概况:为满足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哈大分公司所属7个收费站的取水用水的需求。并取得绥化市水务局关于取水的许可。
2.4标包划分:1合同包,为01合同包。
2.5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最高询比限价:70,000元人民币
2.7服务地点:黑龙江省绥化市绥化北收费站、卫星收费站、望奎南收费站、 民政收费站、青冈收费站、燎原收费站、红岗东收费站共7个收费站。
3.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3.1采购内容:为7个点位的收费站(绥化北收费站、卫星收费站、望奎南收费站、 民政收费站、青冈收费站、燎原收费站、红岗东收费站)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并办理地下水取水许可证技术服务。
3.2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完成(具体日期以发包人指令为准)。
3.3质量要求:满足国家相关规定及采购人需求,确保7个办理点位取水手续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文件。
4.供应商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类似本项目的(地下水取水手续、水资源论证等)服务业绩。
(2)信誉要求:
①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中国裁判文书网-高级检索-全文检索(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刑事案由-贪污贿赂罪-行贿罪,裁判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时间。
②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查询方法:“信用中国-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不得限制省份。
③供应商不得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为准);
4.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4)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5)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存在交叉任职。
(6)近三年(2022年12月1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黑龙江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违反法律法规或询比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4.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不允许分包。
5.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5.1 询比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5年12月13日0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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