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当阳市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已由当阳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当发改审批〔2025〕109号文和当阳市水利和湖泊局以当水函〔2025〕7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对上争取专项债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当阳市农村供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当阳市城乡供水管网及供水设施提升项目施工主要建设内容包含:(1)供水管网改造工程;(2)供水配套设施工程;(3)锦屏水厂更新改造工程;(4)信息化建设工程等建设内容。
2.2项目计划工期:108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现场下达开工令为准)。
2.3项目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所含全部工作内容。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项目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和行业相关现行规范验收的合格标准。
2.6项目安全要求:水利工程达到《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标准;市政工程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的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安全事故。项目施工围挡严格按照宜昌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施工围挡及施工门头设置管理的通知》和当阳市住建局《关于印发<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围挡标准按该文件《参考图集》实施。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详细内容和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3.1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营业执照)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书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3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上传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资质证书)
3.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②未在在建工程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类和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注:1人同时具备或2人分别具备均可)。(上传有效的相关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不少于1人,技术负责人不少于1人,质量(检)员不少于1人,施工员不少于1人,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3人)须为该投标单位人员,且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施工员、质检(量)员须具备相应的岗位证(或培训证、资格证);现场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上传施工员、质量(检)员的证书原件扫描件或有效的电子证书、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7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量)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近6个月(2025年6月~2025年11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上传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社会保险缴费证明(需加盖人社部门公章)原件扫描件或带电子章的参保单位缴费信息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
3.8投标人(联合体投标时,指联合体各方)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应超过2家,并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联合体组成应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本项目的电子招标文件须由牵头人在网员专区下载,电子投标文件须由牵头人上传。(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和盖章后将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按无效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为中小微企业,须出具对应的《中小企业(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证件(需清晰可见),否则评委与招标人将不予采信。(提供虚假资料的,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并报请行业主管部门作列入黑名单处理)
只有符合以上所有标准的投标人才能通过资格审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9日18时00分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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