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已承接湖北交投京珠高速公路运营管理有限公司2025年度日常养护和应急养护项目,授权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作为本项目的管理人。根据项目进展情况的需要,湖北省高速公路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武汉分公司对本项目的防冻防滑设备租赁服务组织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询比采购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名称:武汉分公司2025-2026年防冻防滑设备租赁服务(第二次)采购。
租赁服务范围:本项目包括武汉分公司日常养护(含日常维修、日常保养)及应急养护项目。管养路段包括京港澳高速湖北段、武汉圈环线高速公路仙桃段、圈环线高速公路洪湖段、嘉鱼大桥段、圈环线高速公路咸宁西段、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南段、圈环线高速公路孝感北段、麻安高速大悟段、孝汉应高速、武大高速河口至鄂豫界段、武汉硚口至孝感高速公路以及合同期限内新开通的所属管养高速公路。主要工作内容为:武汉分公司所辖高速公路的除雪防滑应急养护工作的设备租赁服务(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询比采购范围及服务单位数量
本次询比采购范围为对武汉分公司2025-2026年防冻防滑设备租赁服务(第二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按时按要求到达指定位置完成指定工作,按甲方指令完成相应除雪防滑工作。)进行采购,共划分为 1 个合同包,具体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
2.3 租赁时间
计划开始日期为:计划服务期限暂定3个月(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具体根据现场情况以甲方通知为准。
2.4 租赁数量:详见采购清单。(此租赁时间及数量为预估时长及数量,乙方不得以此数量及服务时长与甲方发生任何经济与法律纠纷,并要满足甲方施工现场的需要)。
2.5 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孝感市等地,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2.6 租赁要求:1、车辆保险齐全;
2、车辆应具有行驶证(需提供反面年检合格证明);
3、驾驶员应具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询比采购要求申请人必须为注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见附件2。
3.2 本次询比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个合同包的申请。否则,相关申请将被否决。(注:前述单位负责人指营业执照上标明的法定代表人;前述管理关系是指非股权关系的不同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前述控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①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或者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超过百分之五十。 例1: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B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例2:A公司持有B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B公司持有C公司股权超过50%(以50.5%为例),此时A公司和C公司也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②A公司和B公司分别持有C公司50%股份,A公司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时,应提供A公司不是C公司控股股东的证明材料,否则A公司不得与C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 ③根据《公司法》第两百六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低于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例:A公司持有D公司49%出资额或股份,B公司持有D公司31%出资额或股份,C公司持有D公司20%出资额或股份。以A公司和B公司为例,若B公司将其持有对D公司的表决权委托或授权A公司,使得A公司和B公司的持有D公司的出资额或股份总和(49%+31%=80%)大于50%,此时A公司不得与D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控股关系。
3.4 申请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信誉最低要求):
3.4.1 处于被责令停业、接管或清算、破产状态;
3.4.2 处于被行业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或湖北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出禁止进入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
3.4.3 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现场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4)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5)上一年度信用评级被采购人评为D级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6)近三年度被列入采购人“黑名单”且在处罚期内的供应商。
3.5 申请人如成交,采购人将依据采购人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对成交人进行考核。
3.5.1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良好的成交人,将被采购人列为优秀或核心供应商(A或AA级),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的承接过程中可获得加分权力增加成交概率。
3.5.2 对于合同履行过程中资源配置、工作规范性、服务管理能力、合同履约能力等方面履行较差的成交人,将被列为较差供应商(D级),一年内不能承接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后续合作任务。
3.5.3 有如下违约行为的申请人,不得参与本次询比采购,同时对于有如下违约行为的成交,采购人将依据相关供应商管理办法,采用处罚措施,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约谈警示、通报批评、暂停交易资格直至不良行为终止、罚金、列入湖北交投集团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于列入黑名单的供应商,自公示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采购人及其子(分)公司承接任何业务。
(1)被确定为成交人后,无正常理由,拒不签订合同的;
(2)利用网络、报刊等媒体传播虚假信息,对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名誉或利益造成严重损害的;
(3)存在行贿、赠送礼品礼金违反廉洁纪律等行为,被定性为违法处理的;
(4)在采购程序中,因隐瞒真实情况被确定为成交人的;
(5)采用不正当手段妨碍、排挤其他协作单位的;
(6)与其他协作单位之间相互串通,事先商定报价或合谋使之被确定为成交人的;或与采购人串通的;
(7)以提供虚假或伪造资料骗取入库,后经查实;
(8)采用恶意举报等方式干扰采购人或其子(分)公司采购行为的。
3.5.4 对于有上述3.5.3项所列违约行为的成交人,采购人有权直接解除合同,并清退出场,同时不免除成交人对已完部分工程量应承担的合同责任,履约担保采购人有权不予退还。
4.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5年12月9日至2025年12月12日23时59分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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