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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特种设施设备(电梯)大修项目
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特种设施设备(电梯)大修项目A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维修改造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保服务期: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并质保(电梯安全性能负责)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特种设施设备(电梯)大修项目B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
维修改造服务期: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全部工作。(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质保服务期:对电梯进行维修改造并质保(电梯安全性能负责)2年。(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除外。(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七)本项目特定资格:1.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至少包含以下范围: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以上(B级以上含B级)。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12月16日 ,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3:00 至 17:00 (北京时间,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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