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
2.2 项目概况: 华能东莞燃机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二期工程,厂址在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粤海银瓶创新区内的一期厂址的扩建端,二期工程占地面积约120亩。二期工程拟建设2×498.48MW(9F级)燃气蒸汽联合循环的调峰发电机组,作为广东省东莞市电力配套设施
2.3 标段划分: 华能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标段包1
2.4 施工地点: 广东省,东莞市谢岗镇
2.5 计划工期: 土地复垦期6个月(计划自2025年12月至2026年5月),管护期3年(计划自2026年6月至2029年5月),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 负责华能东莞燃机二期工程5.2338公顷临时用地土壤重构、植被重构,复垦监测与管护,复垦验收等工作,具体详见《华能广东公司东莞热电公司二期(2×498.48MW)工程临时用地复垦施工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5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土地复垦或园林绿化或植被还原恢复施工业绩,且单个业绩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装机容量页、合同金额页等合同关键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1)须为投标人在职正式职工(提供2024年1月1日至今至少3个月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2)须具有有效的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证书扫描件),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须注册于投标人所在单位(提供有效的电子注册证书扫描件,提供拟派项目经理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的电子证书,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12月0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16日24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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