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编号:P52********EXA 项目名称:贵州省海安监狱2026年猪肉采购项目 项目序列号:ZFCG******** 预算金额(元):********.00元 采购需求:生鲜猪肉,按白条猪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将白条猪进行骨肉分离,其中肉分割规格为5至7公分,骨头分割规格为3至5公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要求及采购清单”) 标项一 标项名称:贵州省海安监狱2026年猪肉采购项目 数量:公斤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元):2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贵州省海安监狱2026年猪肉采购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一般资格要求: 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基本规定条件,须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投标人为允许经营的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承诺函(自行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原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为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CA电子签章(格式自拟);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屠宰证授权委托**件扫描件加盖供应商 CA 电子签章)②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为监狱企业的提供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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