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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城县三宫乡霍城县三宫乡下三宫村4号地块,544亩耕地竞价
日期:2025-12-09 收藏项目
一、土地流转注意事项1.承包人(单位)种植期间,必须遵守国家耕地保护、农业种植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改变现有耕地使用性质及用途。2.土地经营权流转原则上不得超过一个种植季,如种植特色农作物或有相关政策等特殊情况,在与乡村两级协商同意后可根据特色种植产业需求延长流转时限。按要求统一线上签署自治区下发的土地承包合同,并加盖村委会公章。3.为保护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及科学种植,所流转的6266亩土地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依照合同规定按时足额支付土地流转费。加强安全生产,防止事故发生。造成损失的,自行承担责任。根据上级每年分配的粮食任务承包方需无条件配合村级按时完成种植任务。4.承包人(单位)所种植农作物的秸秆归承包人(单位)所有,种植农作物期间所使用的农药肥料包装废弃物、地膜等,由承包人(单位)自行回收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禁止焚烧秸秆。5.保险费、经营性费用均由承包人(单位)自行承担。6.土地承包期间遇建设民生类项目,如渠道建###路建设、土地平整等,承包人(单位)必须积极配合、支持项目实施,不得以任何借口阻碍施工。7.承包人(单位)自负种植风险,如遇自然灾害由承包户自行承担。8.应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土地,应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使其荒芜,不得从事掠夺性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9.种植期间,承包人(单位)有保护古墓###路、水渠等的义务,如发生破坏损毁现象,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10.竞价服务费由成交人支付,具体收费标准报名时请查看农村土地经营权公开流转竞价承诺书。11.农业种植期间的灌溉用水产生的费、税由成交方承担,机井在农业生产空闲期间,需积极配合村委会向其他地块或农户调水,井房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安全事项以及井房周边内部环境卫生均由承包方负责和承担。12.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发布的各类农村产权权属清晰,面积准确,无争议。13.###县土地###市场发包的行情来确定,明确管理费100元/亩,水费根据当年水费标准缴纳,纯井、混灌地块需要缴纳保证金100元/亩(按照实际用量多退少补),所有地块地膜清理押金为50元/亩费用由生产经营方承担。14.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必须坚持流转后不改变土地所有权和农业用途;流入方必须具备农业经营能力,同等条件下本优先选择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原承包方。二、报名须知1.凡有能力承包经营土地耕种、愿意遵守耕地保护规定、自愿参与土地公开交易并能够自觉遵守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均可报名。2.报名时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银行流水;合作社、农业经营单位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与财务报表;3.缴纳保证金账户:伊犁州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服****公司注:报名完成后根据系统提示上传缴款凭证(人工窗口转账凭证、ATM转账小票、手机银行转账截图均可)。交易完成后除交易成功者,其余人的保证金在十个工作日(除周末节假日)之内退回原打款账户,保证金30万元(大写:叁拾万元整)不得代缴。4.报名人须自行去现场详查标的,报名人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资产出让项目所涉及资产评估报告等所披露内容以及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勘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资产出让公告之内容且同意对标的按其现状全部受让,不得以不了解出让标的为由解除出让关系。受让方在出让后对标的提出的异议我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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