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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福建漳州)储备中心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9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福建漳州)储备中心项目-设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797,760.00元

采购包1(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福建漳州)储备中心项目-设计):

采购包预算金额:797,76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797,760.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11020000-工程设计服务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福建漳州)储备中心项目设计服务 1(项) 国家区域性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福建漳州)储备中心的设计工作,需按照相关法规规定进行项目设计。 797,76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①设计服务: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提交方案设计,通过审核后20个日历日内提交符合要求的初步设计(含概算)送审稿;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日内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和概算;施工图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审查通过后40个日历日内提交符合图审审查要求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施工图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日内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12-09 至 2025-12-16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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