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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地铁10号线南京东路站闸机移位施工项目上海地铁10号线南京东路站闸机移位施工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9 收藏项目
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湖南出版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对上海地铁10号线南京东路站闸机移位施工项目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上海地铁10号线南京东路站闸机移位施工项目
2.项目编号:ZND
3.建设地址:上海地铁10号线南京东路站
4.工期:15日历天
5.项目概况及规模:本项目为上海地铁10号线南京东路站闸机移位施工项目,通过增加闸机、调整闸机布局等方面重新优化,提升车站通行效率和乘客体验,通过科学规划和精细施工,确保位移后的闸机能够更好的适应车站运营实际需求。本项目施工内容为涉及改造车站的进出站闸机位置移动、增加进出站功能、售票机移位安装、盲道改造、导向标识改造、移位及新增监控设施、闸机设备的运输安装调试、消火栓设备移位、垃圾外运等包括但不限于清单及图纸所要求的全部内容。
6.最高投标限价:75万元。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上海地铁10号线南京东路站闸机移位施工项目,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三、响应人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响应人基本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资料: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1)《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或者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模式的,可不再提供);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提供下列之一证明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实行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登记制度的,可不再提供);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代表人在响应单位或响应单位依法登记的分支机构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原件。
3.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4、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与资质证书单位名称一致。
5、拟派项目经理需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没有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没有被处理名单中。
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四、磋商文件发售日期:自2025年12月 10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起至2025年 12月19日16:30(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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