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招标项目 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排水防涝改造工程(平江东街——岷江二桥)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审批[2024]16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审批[2024]16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市中区龙游路
2.2 建设规模:(1)对龙游路平江东街至岷江二桥段排水系统进行改造,改造排水管道管径 600 毫米—3000 毫米排水管 6 千米,含检查井、雨篦等相关附属设施;(2)排涝泵站 1 座(流量每小时 15000 立方米);(3)防倒灌液动下开式堰门 1 套。
2.3 工期:360 个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7 项目总投资:13797.18 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2022 年1 月 1 日至今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6000 万元的市政工程施工业绩, 类似项目应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证书的时间为准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 3.4 本次招标仅面向中小企业发包(其中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的企业均不属于中小企业。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单位均应属于中小企业)。具体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的“建筑业”划型标准为准,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除技术复杂、存在特殊要求外,我省依法必须招标的国家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在3000万元以下的施工项目(标段) 应勾选此项。)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7日……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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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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