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业主为中深(天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23.952MW(一期17.964MW、三期5.98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钢结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清远市佛冈县龙山镇)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为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23.952MW(一期17.964MW、三期5.98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钢结构施工工程工作,主要包括博华厂区23.952MW光伏板安装区域材料供应、钢结构加固施工、除锈、防腐、换瓦,防火处理、现场试验、质保期维护,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加固施工部分最大跨度约30米,具体施工区域按现场图纸光伏板块安装顺序加固调整,具体以图纸、清单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3工期:
总工期:90日历天(工期含节假日)。
2.4本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招标内容: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广东博华陶瓷有限公司23.952MW(一期17.964MW、三期5.988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钢结构施工工程工作,主要包括博华厂区23.952MW光伏板安装区域材料供应、钢结构加固施工、除锈、防腐、换瓦,防火处理、现场试验、质保期维护,总面积约20万平方米,加固施工部分最大跨度约30米,具体施工区域按现场图纸光伏板块安装顺序加固调整,具体以图纸、清单和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承包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2.6质量要求:工程质量满足国家、广东省标准及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控制标准及验收规范,工程须验收合格。工程安装质量的标准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为依据执行。具体要求详见合同。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服务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
4.2 投标人须具有承接本项目所需的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4.3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4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5 对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要求
4.5.1 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备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4.5.2需提供投标人2025年11月或2025年12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
注:(1)投标人(或其分支机构)如因所在地区社保查询的不同规定,只能查询至查询 日的上上月,不能提供规定社保区间的社保证明的,投标人如提供了当地政府部门的 社保管理相应文件,其所提供的社保可以按当地的文件要求相应顺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投标人能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证明符合国家减免政策的要求的,可根据政策 的要求无需提供减免月份的社保。否则,必须按上述规定要求提供社保证明。
4.6对投标人企业的信誉要求
4.6.1目前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6.2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期内。
4.6.3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6.4目前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4.6.5目前未被列入失信名单。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资料的获取
5.1时间: 2025年12月10日至 2025年12月16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5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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