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截止时间:2025-12-15 18:00:00
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船舶施工处
船用液压绞车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船舶施工处船用液压绞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船用液压绞车进行招标采购。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中交三航局第六工程(厦门)有限公司船舶施工处,因船舶改造需要采购船用液压起锚绞车,根据现有船舶实际情况,完成整套绞车设备设计、制造、检验取证,满足现行相关适用法规要求,船舶改造安装后通过船级社现场检验。
2.2招标内容:船用液压绞车。具体明细详见设备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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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质量环保要求 |
计量 单位 |
暂定数量 (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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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船用液压起锚绞车 |
1000KN |
满足技术规格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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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设备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能生产或有代理液压起锚绞车的业绩。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体系认证要求:/
(5)其他要求:必须是中交招采网供应商库中的合格供应商,不接受被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的供应商。
3.2出口管制合规。【投标人】知晓【招标人】被美国政府列入贸易管制名单的情况,承诺在本项目中拟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软件/技术】不受美国《出口管理条例》及美国其他相关出口管制规定的管制。【招标人】从【投标人】获取【产品/软件/技术】的行为不会违反美国出口管制的相关规定。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4 单位法人代表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文件均视为无效。
3.5 每个投标人仅能参与一个包件的投标/可参与多个包件投标。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个标。(如有)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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