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豫东智慧物联港建设项目EPC 已由 商丘市睢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2506-411403-04-01-936925,招标人为 商丘三商生态食品产业园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总承包及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豫东智慧物联港建设项目EPC
2.2 招标编号:(请登录)
2.3 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商丘市振兴路以东,南京路以北。
2.4 建设内容和规模:本项目占地约166003.63㎡,总建筑面积约11.7万㎡,建设内容包括:厂房、分拣厂房、冷链仓储中心、分拨配送中心厂房、其他用房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2.5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监理
2.8 招标内容及范围:
第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单体工程,红线内室外配套工程以及工艺设备等)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预算编制,设备采购及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相关费用。
第二标段: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
2.9 质量要求或质量控制目标:
第一标段: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第二标段:质量控制目标:合格,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2.10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及危及民生财产安全事故
2.11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 : ①施工总承包费:经政府审计后最终工程结算价的99%(约61495.274万元);
②设计费:280万元;
第二标段:经政府审计后建安费的0.6%(约324.726万元)。
2.12 计划工期或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第二标段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约720日历天)。
2.13 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3.1.1第一标段(工程总承包)
3.1.1.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1.2 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所需的下列① 、② 资质):
①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 甲级资质。
②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注:上述① 、② 资质要求投标人可同时具备或以施工总承包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具备即可。
3.1.1.3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至少8万平方米(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如组成联合体的,则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如提供业绩为联合体业绩的,投标人需在该企业绩中担任牵头人)。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协议书)、中标公示网页截图(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1.1.4拟派人员资格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本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保(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②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和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本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保(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③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无正在施工的工程项目,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和单位签订有劳动合同,本单位已为其缴纳社保(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社保证明材料)。
注:项目总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为同一人。
3.1.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②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③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④联合体成员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按联合体成员资质等级最低者确定联合体资质。
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负责网上投标在下载招标文件及上传投标文件、主体库材料,联合体成员无需此项操作。
⑥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进行“我要投标”即可。
3.1.2第二标段(监理)
3.1.2.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3.1.2.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员工,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5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1.2.4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年份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年份不足一个审计年度的,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的由其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3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应提供通过“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投标人、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段)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投标人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栏目查询投标单位“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活动)异常名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查询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标段)“失信被执行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②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均提供)。
3.4 其他要求: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截图(需显示公司基本信息、主要人员信息、股东信息)。
②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被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具体要求详见通知内容(提供全国或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页,查询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结果需显示网页时间)。
3.5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9时00分至2025年12月30日00时00分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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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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