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衢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地下水污染管控修复项目-监测预警能力建设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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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建设内容与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 |
合同履约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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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内容主要包括:总体内容包括地下水手动/在线监测点建设、地下水环境信息化监管平台、高新片区雨水管网溯源感知系统、沙溪沟上游及高新大排渠中控采配水改造、链路租赁、信息化基础设施(依托高新园区中心机房)、网络安全/等保/密评以及相关的工程施工,具体详见《第三章建设内容及要求》 |
1 |
13204944元 |
建设期 180天,水质监测、设备及平台运维服务期三年(所有设备及平台建设完成并交付使用之日起三年) |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衢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五条规定:
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⑵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技术和售后保障等能力;
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⑸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行贿犯罪记录;
⑹具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投标人自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到的行贿判决书为准)。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5年12月30日09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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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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