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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宁自治县第四小学操场大屏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P52********EVU 项目名称:镇###县第四小学操场大屏建设项目项目序列号:ZFCG********预算金额(元):********.00元最高限价(元):********.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镇###县第四小学操场大屏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镇###县第四小学操场大屏建设项目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人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5、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料:  ①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②提供距开标时间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距开标时间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纳税凭证或由企业****局出具的完税证明);  ④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距开标时间近半年内其中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⑥提供投标单位“****网站无不良记录截图。  ⑦提供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 注: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市财采〔2024〕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⑦项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①-⑦项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2.以上材料(①-⑦项资料或###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要求资料)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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