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GSC(请登录)
2.项目名称:长兴园三期地库监控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3.预算金额:293595.60元
4.最高限价:293595.60元
5.采购需求:新增摄像头73个,主要对车道车流较多区域,车库与主楼入口,重要设备间等区域进行全面覆盖,可以避免纠纷保障小区人车安全。(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合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自开工报告签署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在中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1投标人须提供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和开户行许可证或银行基本户证明;
1.2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正、反面扫描件);
1.3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须有注册会计师签字盖章和公司盖章,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财务须状况良好,无资不抵债情况,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能力。其他组织如事业单位、分支机构(需取得独立法人公司授权)、新成立的公司(2025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响应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须提供盖公章的近期财务报表或近三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等有效证明文件;
1.4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正规税务发票或完税证明,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零申报记录或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
1.7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活动自律公约》,完全接受《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失信行为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处罚措施,承诺在本项目投标及履约过程中,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股东、董事、监事、以及管理人员[包括非国有(非国有控股)企业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外商投资企业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业务代表],均不是长庆油田分公司的相关管理人员,也不是相关管理人员的亲属(格式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函1及承诺函2)。
1.8投标人须提交《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1.9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技术负责人:持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C证;其他人员要求: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需提供岗位证书)。
三、获取谈判文件
1.时间:2025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1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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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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