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港高新区(粤桂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广业大道(港城四路-港区大道)段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线杆迁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预算价: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陆角柒分(¥1154111.67)
预算控制价: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肆仟壹佰壹拾壹元陆角柒分(¥1154111.67)
采购需求:本项目为贵港市产业园(粤桂园)广业大道(港城四路-港区大道)段污水管道建设工程-线杆迁移工程,包含图纸范围内15米混凝土电杆组立、18米混凝土电杆组立、18米大拔梢电杆组立、钢管杆组立,架空导线JKLYJ-10kV-240mm²,架空导线JKLYJ-10kV-70mm²安装等。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90日历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承修类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承试类三级(含三级)及以上的企业,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企业。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人数不少于1人。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不接受未完成网上报名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9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12月22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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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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