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建设地点:绥德县城区;
2.2工程规模:该工程改造城区县医院至观云阁、观云阁至千狮桥南头、千狮桥北头至石油公司龙湾加油站三段人行道。改造人行道总面积23200.03平方米,其中普通人行道20750.58平方米,盲道2449.45平方米。拆除原有道路石材道牙,新做花岗岩道牙4906.45米。拆除原有树坑499个,新做花岗岩条石树坑;
2.3项目投资总额:7253599.29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253599.29元);
2.4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绥德县城区人行道改造工程;标段编号:E6108003536suvpd3uva001;标段类型:施工;;
2.6招标范围:标段1:该项目改造绥德县县医院至观云阁、观云阁至千狮桥南头、千狮桥北头至石油公司龙湾加油站三段人行道。改造人行道总面积23200.03平方米,其中普通人行道20750.58平方米,自道2449.45平方米。拆除原有道路石材道牙,新做花岗岩道牙4906.45米。拆除原有树坑499个,新做花岗岩条石2189.6米等土建工程及招标文件包含的所有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名称:绥德县城区人行道改造工程:本次资格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标段名称:绥德县城区人行道改造工程: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项提供承诺,(4)项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企业原色印章,截图生成时间段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1)被责令停业的;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暂停或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shixinheimingda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3.6投标人报名后因网上的投标信息不完善或者与递交文件不一致出现错误,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3.8本次招标仅面向民营企业(提供民营企业承诺书)。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5-12-09 17:00起至2025-12-14 17:00……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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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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