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项目名称: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剧毒危险化学品无害化处置技术服务框架(三次)
1.2采购单位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1.3(请登录)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
对我院产生的危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集中处置,达到环保资源环境、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目的。
1.6成交供应商数量及份额:
一家,100%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
按院内要求,定期运危险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废品类型包含:HW49剧毒化学品,HW29含汞化学品,HW29荧光灯管,HW36废石棉,HW34废酸,HW35废碱。
2.2服务期:
签订为期三年的框架协议。一年两次,一次一车(4t车即可)。
2.3服务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要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组织,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范围需包含我院处置的清单)或者备案证明。
(2)信誉要求: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lp:/hv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核集团及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3)其他要求:须具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此部分可分包)。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2)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3)被政府有关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行业内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4谈判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售价
每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2月9日—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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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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