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高低压配电及外线工程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初步设计的复函
1.4 招标人: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5 项目业主: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1.8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高低压配电及外线工程
2.2 招标项目编号:(请登录)
2.3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请登录)
2.5 建设地点: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合肥市儿童医院新区项目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7.08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68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6.4万平方米。规划设置床位800张。地上部分主要包含门急诊医技楼、1#病房楼、2#病房楼(平疫结合)、体检保健行政教学楼、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暂存站、高压氧舱等建筑单体;地下部分主要包含机动车库(含人防)及设备用房等。
2.7 合同估算价:1702.96万元
2.8交货及安装周期:15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单位要求的时间起计算,完工日期以五方(合肥市妇幼保健院、合肥东部新中心建设管理办公室、中标人、监理单位、设计单位)验收合格的日期为准。
2.9 交货及安装地点:合肥市,招标人指定位置
2.10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项目外线、10kV高低压配电房内设备采购与安装及建筑红线内外相关附属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清单及答疑文件。
2.11项目类别:工程货物·其他(工程货物)
2.12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老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满足五级及以上。
(2)新证:具备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其中承装类满足三级(10千伏以下)及以上。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有电力设施电压(高压)等级不低于10kV的单个合同总金额不少于1100万元的供配电(可含线路工程)工程业绩;
注:电力排管项目、高压架空线项目、光伏(或风电或火电)发电工程项目业绩不予认可。
3.1.4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3.1.5 财务要求:/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4 其他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10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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