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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智慧化“数字市政”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山城区智慧化“数字市政”建设项目 已由鹤壁市山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山发改〔2023〕2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 2303-410603-04-04-776476,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鹤壁市山城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筹措和专项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包括对朝阳路(山城路-前进路)及长风路(汤河街-朝霞街)的道路拆除、恢复路面、污水、雨水,山城区老旧污水(雨水)管网改造及山城区智慧化“数字市政”(市政雨污管网监测系统建设、市政井盖监测系统建设、充电桩及系统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建设地点: 鹤壁市山城区

2.3 本项目投资金额:11345.9039万元    

2.4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示的全部内容

2.6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评标方法:评定分离,采用“合格制+综合评审法”评审的方式;

2.9定标方法:核查随机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3.2.1项目经理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和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若项目经理只具备其中一项专业资格的,则须另行安排一名具备另一专业为项目副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2.2人员要求: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社保为本单位缴纳(已退休的人员除外)。社保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本单位为以上人员缴纳社保的证明:提供以上人员加有社保章的有效社保参保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发布招标公告日至投标截止日之间的日期)。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来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已成立年份至今的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已成立至今的每月财务报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 2025 年12月09日至2025年12月16日……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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