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POPs污染地块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POPs污染地块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8 收藏项目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已由氯碱事业部总裁办公会批准,项目业主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30%,贷款70%,招标人为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项目名称: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POPs污染地块治理项目

工程建设项目规模:表层土清挖方量约161319m³;膜下回填土方量约47878m³;膜上回填土方量约41340m³;膜上种植土方量约20670m³;水平阻隔面积75126m²;垂直阻隔面积3966m²。

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工期:第一阶段完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完成污染土清挖、水平阻隔、黏土覆盖),第二阶段完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完成公园绿地建设及全部污染土处置,第三阶段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完成效果评估。

招标项目: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沈化老厂区POPs污染地块治理项目施工总承包

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640天;开工日期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第一阶段完工日期2026年5月30日(完成污染土清挖、水平阻隔、黏土覆盖),第二阶段完工日期2027年9月30日完成公园绿地建设及全部污染土处置。 第三阶段由中标人配合完成,完工日期2027年12月31日完成效果评估。

招标范围:依据《原沈阳化工 POPs 地块修复管控技术方案》要求,对沈阳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老厂区污染地块进行综合治理,包括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体工程,包括表层土清挖、污染物阻隔、膜上异味控制、膜下污染物削减、膜边缘绕流防控、地下水监管、污染土异位处置;(2)地面工程,包括道路(回填至20cm级配碎石垫层)、地面停车场(回填至20cm级配碎石垫层)、公园绿地工程及地表排水配套系统。

质量标准:依据《原沈阳化工POPs地块修复管控技术方案》要求,完成效果评估。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

3.1.1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证书;

注:①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建造师的,一级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②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

    (3)在本单位注册,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施工项目的职务,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① 该在建施工项目与本招标项目属于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

② 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

3.1.3 HSE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C证)。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营业执照扫描件

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扫描件

HES负责人资质证书扫描件

其他: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格式自拟)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截止投标截止时间前成立期限不足一年的法人可不提供,成立不足三年的,根据成立期限提供。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其他:如果报表无法体现经审计,还应提供审计报告正文以证明经审计。

3.3 业绩要求

3.3.1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1项已完工的综合处置修复量不少于5万立方米(含)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施工业绩。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施工范围页

合同签章页

第三方出具的效果评估合格报告或其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

合同签订时间页

3.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在1项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工的综合处置修复量不小于5万立方米(含)的工业污染场地修复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须提供能证明担任项目经理的业绩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项目证明资料。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合同首页

合同施工范围页

合同签章页

第三方出具的效果评估合格报告或其他完工验收证明材料

合同签订时间页

3.4 信誉要求

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以招标代理机构开标当日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结果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5 其他要求

3.5.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3.5.2投标人需提供以下承诺函:

(1)回填土合法来源承诺函

(2)污染土壤合规处置承诺函

(3)设立双方监管的专项资金账户承诺函

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

3.6 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12月15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