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道367线翼城县西梁壁至南唐段改线工程项目,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晋发改审批发[2025]7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5]228号批准,施工图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以晋交审批发[2025]323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补助和翼城县人民政府自筹,招标人为翼城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请登录)
2.2项目规模:该项目总投资:1.5493亿元,工程项目起点位于翼城县南梁镇西梁壁村东侧,与陵侯高速翼城互通连接线平面交叉,经西梁壁村、寨子村南、南坡村南,至终点南唐村西南侧,与省道366平面交叉。路线全长5.629公里,设大桥1145米/2座,涵洞9道,平面交叉3处,天桥1处。本项目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12米;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Ⅰ级,其余技术指标按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
2.3招标内容与范围:
招标内容:临时工程、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叉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及环境保护工程等其他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2.4施工工期:540日历天。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001标段)。
2.6.质量要求: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安全目标:严格遵守国家和山西省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各项规定,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需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公路安全设施分项)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在近五年(2020年12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通过交工或竣工验收,以交(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含大桥)施工业绩和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公路安全设施施工业绩;
注:同一业绩满足上述要求,分别给予认定。
3.2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并持有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及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作为项目经理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含大桥)施工业绩;
3.3项目总工:须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作为项目总工至少完成过1项二级及以上公路新(改、扩)建公路工程(含大桥)施工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2024年的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6信誉要求:
3.6.1凡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公路工程投标资格的施工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6.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未被宣告破产,或没有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3年(2022年12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行为。
3.6.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 12 月 10 日00时00分至2025年 12 月 16 日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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