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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变换及热回收I、II系列水煤气管线除灰渣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9 收藏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变换及热回收I、II系列水煤气管线除灰渣改造施工公开招标项目,项目业主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招标人为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陕西未来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制油分公司变换及热回收I、II系列水煤气管线除灰渣改造施工公开招标项目;
2.2项目编号:SNZ;
2.3项目概况:在变换I水煤气废热锅炉13E101AB北侧布置水煤气分离器131S101并设置平台;变换Ⅱ水煤气废热锅炉13E201AB北侧布置水煤气分离器131S201并设置平台。

2.4招标范围
变换及热回收I、II系列水煤气管线除灰渣改造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土建、设备、仪表及自动化、电气、电信、阀门、管道、防腐、保温、暖通、消防、消防水、给排水及其它附属设施的施工,项目管理、检验、运输、安装、调试、单体设备试车、资料交付、协助系统联动试车及试运行、技术服务等方面工作。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承诺及时提供维修响应,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并确保达到技术规格书所限定的指标要求。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施工图纸。

2.5工程地点
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芹河镇榆横煤化学工业园北区。

2.6质量标准
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工程施工及验收的规范及标准要求。单位工程质量合格率100%。投标人须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并遵守设计施工图中提到的相关工程标准,本项目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石油化工安装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工程标准中的规定进行验收。

2.7工期要求
投标人需按照招标人施工节点进行施工组织,项目施工完成时间:2026年6月30日(完成管道预制和安装具备与系统碰头条件),如有变动,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采购、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有3年以上项目经理任职经验,并提供证明。为投标人单位在册职工,并提供该员工连续两年的社保缴纳证明。

3.4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无被责令停产、财产被接收、冻结及破产状态,无重大涉诉经济、行政及刑事纠纷案件。

3.5信誉要求
3.5.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5.2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5.3凡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单位,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在“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将以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打印后加盖公章。投标人不在山东能源集团失

信名单范围内;投标人未与山东能源及权属单位发生过禁止交易的信用异常行为或事项。无因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失信行为被列入“黑名单”限制投标的情况。3.5.4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5.5近五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投标人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3.6不得存在违反招投标法规的行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本主体工程不允许违法分包或转包。对于专业分包,投标人应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禁止转包。投标人在进行分包前,需提供分包单位资质预审材料,必须报请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投标人不得低于成本价分包,并应保证分包人的合理利润。投标人与分包人签订合同,不能解除承包人在本合同下的任何义务。投标人应当为所有分包人的行为、违约、疏忽承担全部责任。招标人的确认、批准并不能解除承包人的合同责任。投标人应将经招标人书面批准同意的分包合同向招标人备案。投标人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的安全质量对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投标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投标人中标后违法分包或转包的,招标人有权参考《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对中标人进行考核。

注: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从招标代理机构处得到招标文件,不代表通过资格审查。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扫描件,招标人保留签订合同查验原件的权利。

4.业绩要求
4.1投标人近五年内(2021年1月1日之日起)须具有完工或在建单项合同金额≥1000万元煤化工或石油化工类似的施工业绩的证明。

4.2备注:业绩时间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在建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证明材料,完工项目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材料及验收证明材料。合同证明材料包含合同封皮、工

程内容、合同签订页等相关资料。验收证明材料包含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业主出具的完工证明。投标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工程合同、验收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发现或被投诉提供虚假业绩证明的,一旦查实,取消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应责任。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9日起至2025年12月14日18:00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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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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