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百鑫公招(服务)********项目名称###县各中小学、幼儿园2025-2026学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二次)(第二次) 预算金额(元):共********.37元(本次为********.03元)最高限价(元):包17:********.33;包19:********.70;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 ###县各中小学、幼儿园2025-2026学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包17)(第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33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新鲜蔬菜,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 ###县各中小学、幼儿园2025-2026学年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包19)(第三次)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7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采购调料、干鲜、副食、藏餐,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7月31日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5.经信用中国、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包17/包19全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含符合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供应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非中小微企业不可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预留份额100%; 7.本项目不接受在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中参与“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或大宗食材投标等被监督处罚或政府采购行政处罚的供应商; 8.其他资质条件: 第七类:新鲜蔬菜类(包17)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第八类:调料、干鲜类、副食、藏餐类(包19) 1.投标人须提供《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期内的健康证; 注:投标人可对以上二个分类的各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3个包(与前两次已成交的采购累计计算),从包17/包19依次类推(同一类只能中一个包(与前两次已成交的采购累计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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