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某单位食堂主副食品采购配送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与范围:蔬果、蓄禽肉、冻品、半成品及成品菜、水产品、干货调料、禽蛋、饮品乳制品、早餐食品等品类的配送服务(详见采购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二、服务期限:配送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约55.00万元。本项目费用以实际业务发生情况据实结算,报价为根据市场基准价自报下浮率。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提供独立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或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基本户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三)具有依法纳税的有效证明材料:提供2025年任意连续3个月完税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确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某些月份相关单据的,需书面说明原因,所述原因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外资、中外合资企业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供应商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于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七)供应商须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八)供应商须承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九)供应商须承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采购活动。单位办公地点为同一地址的,供应商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十)供应商须承诺:未被列入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黑名单”和暂停投标资格(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十一)供应商为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十二)本项目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 2025年12月09日 至 2025年12月18日 ,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 ,下午 14:30 至 17:30 (北京时间,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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