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省道S333海兴至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第三方检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关于省道S333海兴至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冀发改基础[2024]133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衡水市交通运输局公路工程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衡水市安平县。2.1.2建设规模:本项目路线起自安平县南两洼村南与国道 G338 交叉处,向北经西两洼村、东庙头村、段家佐村、南寨村,在南两合程村北接回既有省道S333,向北扩建,终于安平博野界,路线全长13.692公里。2.1.3试验检测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完成之日止。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省道S333海兴至顺平公路安平段改建工程第三方检测,主要包括独立对本项目路基、桥涵、路面、交通安全设施、边坡防护及排水等工程建设所用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及交(竣)工验收检测。本次招标共分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试验检测能力。
3.1.2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3.1.3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本项目的主体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各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以及与上述单位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本项目施工、监理单位及其工地试验室母体机构等详见附件1)。 3.1.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不含分公司),不得参加投标。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2-10 09:00 至 2025-12-15 09:00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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