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请登录)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食堂和办公室劳务派遣,人数:8人(绿化管理员1人、通讯保障人员2人、新闻报道员2人、报账员1人、厨师2人(主厨1人,副厨1人)。(具体要求详见商务和技术要求。)
2.服务地点:绥阳县,具体地点采购单位指定。
3.服务期:一年(12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项目预算:伍拾叁万壹仟零陆拾柒元整(¥531067.00元)。
6.最高限价:伍拾叁万壹仟零陆拾柒元整(¥531067.00元)。
7.本项目管理费最高限价为:85元/人/月。
8.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9.报价方式:供应商需对总价和管理费分别进行报价,且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10.价格分值计算:管理费作为有效投标报价,管理费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近三个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承诺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4.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承诺声明】
(四)未被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供应商需具备有效期内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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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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