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绥阳县某单位2026年安保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5-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安保劳务派遣服务,人数:14人。(具体要求详见商务和技术要求。)
2.服务地点:绥阳县,具体地点采购单位指定。
3.服务期:一年(12个月,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5.项目预算: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
6.最高限价:肆拾贰万元整(¥420000.00元)。
7.本项目管理费最高限价为:85元/人/月。
8.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9.报价方式:供应商需对总价和管理费分别进行报价,且均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10.价格分值计算:管理费作为有效投标报价,管理费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进行计算,具体计算公式: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有效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为近三个月)。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承诺声明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缴纳税收:提供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纳税证明材料。
4.2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近2025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承诺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承诺声明】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供应商承诺声明】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供应商承诺声明】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
(一)申领时间:2025年12月10日至12月18日,每日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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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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