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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宁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5-12-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NYD-CG-1002 项目名称###市消防救援大队消防车辆及行政车辆定点维修服务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拟选择1家供应商###市消防救援大队的机动车辆提供日常修理、维护、保养、专项修理等维修服务。(具体需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服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未被列入“****网站中的“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供应商未被列入“中****网****网站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信用查询截止时间:本项目公告发布以后(含发布当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此项由采购**进行查询后交由磋商小组进行审查,查询****网站信用信息****网****网页打印稿)。②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2-2024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公司成立不足一年,则提供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证明)。(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3****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间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十二个月内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缴纳(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无。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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