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下塘镇南圩嘉园三期、金店雅苑六期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XT
3、采购单位:下塘镇人民政府。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项目预算:296000元。
6、采购方式:平均值竞价。
1)、平均值竞价(控制价290000.00元,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为元,报价表打印密封,手写无效。)中标规则:在不少于3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投标企业中开展竞价﹐对所有有效报价按照由低到高进行排序,对所有有效投标报价进行算术平均得出平均值,对不高于平均值的投标报价再次进行算术平均得出二次平均值﹐按照投标报价和二次平均值偏差绝对值最小的原则选择成交企业。绝对值相同的,选择负偏差报价企业;报价相同的,可按随机抽取方式确定成交企业。工程合同价=成交企业的投标报价。
2)、根据中标规则确定2名候选人及优先次序,通过公示的第一顺位候选人中标,未能顺利签订合同的,由第二候选人递补,仍未签订合同的,重新招标。
7、服务期限:10日历天
8、标包划分:1个标包。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10、采购内容:按照实施方案对下塘镇南圩嘉园三期、金店雅苑六期进行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完成调查报告的编制,调查报告符合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要求,最终需提交《土壤及地下水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及相关附件,并确保成果通过省市主管部门组织的评审及备案,主要服务内容包括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补充调查地块土壤及地下水采样测试分析工作,完成并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土壤污染调查报告编制及专家评审工作。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2、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三、付款方式:
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和专家评审备案后2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额服务费。
四、报名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
3、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
4、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五、报名时间:2025年12月12日 16:00前(工作日:上午8:10-11:2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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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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