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五辅设备采购-包4:减温减压装置。
2.2招标编号:0866-25C2(请登录)
2.3项目概况: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位于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本期项目拟建设2×1000MW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同步建设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全厂实现废水零排放。
2.4招标范围: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的减温减压装置及其附属设备、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图纸资料等。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第6个月(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方通知为准),设备交货进度应满足工程进度的要求。
2.6质保期:第二台机组性能试验合格后1年。
2.7交货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上高县芦洲乡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施工现场(车板)。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登记证明文件。
(2)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若制造商直接参与本项目,则该授权书无效。
3.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至2024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国内2台660MW等级及以上新建或扩建火电机组减温减压器运行1年及以上业绩(不包含改造业绩),需提供合同首页、供货设备清单页、签字盖章页及用户证明材料(注明用户名称、工程规模等,并由用户盖章证明),提供的运行业绩须以投运时间为准。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名单(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4.2投标人不得列入陕煤集团“供应(合作)商失信名单”且在公布期内的规定(以投标人加盖公章的承诺书为准)。
3.5其他要求:
3.5.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2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登录)获取时间:2025年12月9日上午8时00分至2025年12月16日下午18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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