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本招标项目弥牟国光安置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508-510113-04-01-827799)监理 / 标段已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以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关于弥牟国光安置房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青审批建【2025】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市青白江区土地储备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青白江区行政审批和营商环境建设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青审批建【2025】4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本标段行政监督部门为成都市青白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评标定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青白江区正兴路以北、五斗渠以西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建设规模:项目规划建设净用地面积约为33325.51㎡(49.98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137444.01㎡,容积率2.86,绿地率30.01%,总户数976套,非机动车位1488个,机动车位1086个。
2.4监理服务期:施工工期+缺陷责任期。
2.5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2.6招标范围:该项目整个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工作。
2.7招标人说明:招标人成都新开元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本项目代建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所有投标人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网络登记表》;
3.1.4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专业:房屋建筑工程)执业证书,/(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5财务要求:
提供:近3年(限定在3年以内)无亏损;
3.1.6业绩要求:
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或正在监理或新承接的项目共不少于1个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总投资37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投标,可中标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起下载招标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0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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