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湖北竹山潘口抽水蓄能电站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业主为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汉江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竹山县
建设规模:湖北竹山县潘口抽水蓄能电站(以下简称本电站)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竹山县境内,上水库为已建成的潘口水库,下水库为已建成的小漩水库。电站距十堰市直线距离约76km,距武汉市直线距离约430km。
潘口抽水蓄能电站总装机容量为298MW,装设2台单机容量为149MW的单级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轮发电电动机组,为日调节抽水蓄能电站。本电站的供电范围为湖北电网,建成后将主要承担湖北电网的调峰、填谷、储能、调频、调相和紧急事故备用等任务。潘口抽水蓄能电站厂用电采用10kV和0.4kV两级电压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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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湖北潘口抽水蓄能电站通风空调系统设备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包装、运输、现场车板交货、图纸和资料的提供以及技术培训等。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的项目仅划分一个标段。
交货期:2026年3月31日前。
交货地:湖北竹山县潘口抽水蓄能电站工地买方指定地点。
2.3其他:交货方式:车板交货。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设计、制造、销售所投标设备能力的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制造商直接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2023、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扫描件,审计意见类型应为“无保留意见”。
(3)业绩要求:近十年(投标截止日起向前推算10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应具有单台制冷量440kW及以上水冷螺杆式冷水机组、通风空调监控系统的供货业绩(冷水机组和监控系统业绩可不在同一合同中体现),冷水机组须正式投入运行一年及以上。需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中标通知书(如有)、合同书关键页、设备验收证明或设备使用方出具的投运证明等的扫描件。
(4)信誉要求:投标人及其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委员会将在评标期间对该项进行复核,如在复核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其他要求: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个标段。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15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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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宋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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