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邀请贵单位参加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责任险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AH
2、项目名称: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责任险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采购类别:服务类
5、项目需求: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人员、控股子公司董监高人员、全体雇员责任保险有关的保险服务,具体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被保险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因不当行为遭受处罚、赔偿请求而引起的损失、个人的调查、核查与稽查费用,还包括针对上市公司有价证券赔偿请求、不当雇佣行为赔偿请求、诉讼和解及自查、调查、核查与稽查费用等。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分支机构),须同时提供总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的有效营业执照扫描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分支机构)出具的加盖总公司公章的有效授权书扫描件。若供应商为其他团体等非法人组织,须提供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扫描件,同时提供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
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扫描件)
3、截止谈判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4、截止谈判时间前,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5、截止谈判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6、截止谈判时间前,供应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须提供官方网站截图)
7、供应商不得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等被限制投标的情形。(自行承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获取时间:2025年12月08日至2025年12月12日17:00 (北京时间)时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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