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DCZX-C2025-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上城三区21栋房屋维修装修工程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1)更正事项一:第三章 评标标准 供应商业绩:“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更正为:“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11分。(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2)更正事项二:第三章 评标标准 项目负责人业绩:“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承担的业绩。(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更正为:“项目负责人自2022年1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的,每提供一个符合要求的业绩得********分,本项最高得11分。项目负责人业绩必须是投标供应商承担的业绩。(业绩必须同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工程施工合同;③合同完工验收证明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或竣工验收证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注:供应商业绩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3)更正事项三:第三章 评标标准 承诺“供应商承诺质保期满足最低要求2年的得5分,承诺质保期满3年的得7分,承诺质保期满4年的得10分(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的不得分)”更正为:“删除此打分项”更正日期:********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上城三区21栋房屋维修装修工程更正公告.pdf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