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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5-12-09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C********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AFS 项目名称###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0,********元 最高限价:3,100,********元 采购需求: 包号:1 包内容 最高限价 数量 单位 服务要求 ###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3,100,********元 1 项 对采购人整体消防系统按照消防规范实施检查、维护保养、功能测试、火灾处置、隐患排查、故障处置、消防设备配置计划、日常维保方案及实施细则等工作,确保本项目消防系统设备完整,功能良好、运行正常、处置有效。负责管理范围内消防设施日常管理,消防监控室24小时值守;消防值班记录、报表每日填写并****网上申报。巡查消防设施每日至少2次,发现故障及时处理,对系统故障及时维修更换、排除,保证消防设施运行正常。组织物业人员消防演练和培训每年1次,按照消防相关规定执行。 最高限价总计:3,100,********元 合同履行期限: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服务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 “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2.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自身及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3.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非企业性质单位的,应将合同总份额的30%以上分包给中小微企业承接,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18%以上分包给小微企业承接,投标人应提供分包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中应明确分包企业承担的工作内容,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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