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6.16727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16727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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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采购包预算金额(万元)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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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更换支队办公楼电梯项目 |
26.167276 |
1项 |
对石景山区消防救援支队更换支队办公楼电梯项目 |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专门面向 □中小 □小微企业 采购。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本项目预留部分采购项目预算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预留份额,提供的货物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服务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预留份额通过以下措施进行: 无 。
2.2 其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如有):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本项目是否接受分支机构参与响应:□是 ■否; 3.2 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否□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使用事业编制且由财政拨款保障的群团组织,不得作为承接主体;3.3其他特定资格要求:1、根据财库〔2016〕125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当天。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须供应商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2、 本项目要求供应商应为采购货物的:■ 制造商■ 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简称“代理商”)(1)供应商为制造商的,应具备: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旧)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修理)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资质(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备:应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安装、修理)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且证书在有效期内,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采购货物制造商应具备相应资质,拟采购货物的供货业绩及其他要求: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曳引式客梯C级(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B级及以上资质(新),且证书在有效期内;(2)供应商应提供采购货物的制造商唯一授权委托书。(3)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之外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10日 至 2025年12月16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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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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